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1.居民身份证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六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领表咨询--照相、填表、复印资料--递交申请--领取申请回执单--银行缴费(POS收费)--取证
宜宾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蜀南大道东段27号
咨询电话:0831-2228198(0)
投诉电话:0831-2228193
节假日值班电话:186082988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一.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省厅制证不含邮寄时间);属急件范围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须发函核查的,核查时间除外)。
二.办理费用
换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